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今天(12月16日)对外公布。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清单(2019年版)》减少了8项。

在放开删减事项措施方面,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等14条管理措施。

与此同时,清单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来,我国已经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