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安报道 3月10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分别在城区南山十字路口和白马广场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篷集中整治行动。

在当日行动中,咸安交警共出动警力26人、警车2台、清障车2台,劝离和警告教育违法驾驶人100余人、拆除两轮车雨棚700余顶、查扣无牌无证两、三轮车13台。

据介绍,自3月7日起,咸安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对非法安装遮阳伞、雨篷,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行动,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质,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咸安交警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篷,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持续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咸安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在电动车上擅自安装车篷(伞)属违法行为,已经安装的应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者,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强制拆除并依法依规对驾驶员进行处罚。为了您的行车安全,请自觉拆除车篷(伞),毕竟,安全才是最好的防护伞!

(融媒体记者:吴涛 特约记者:钱璇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关键词: 交警大队 范围内对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