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2022年太原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以及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如何进行申报的问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作了详尽介绍。

2022年,对来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太原市户籍并在择业期内入职各类企业,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公单位),市县民政部门登记发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登记发证的民办高校,市司法局年检的律师事务所等,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5年内可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除薪酬外每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万元的学费补贴。来并工作后在太原市域内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2年内分别给予其他普通高校(含留学回国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12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补助(贴)实行“全年申报、季度发放”。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由申请人在人才补贴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后,单位统一收集材料交至所对应的人才补贴申报窗口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资金发至申请人的人才联名卡中。(记者李晓并)

关键词: 人才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