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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基层统战组织建设工作要求,推进乡贤统战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咸安区委统战部制定出台了首个《关于加强乡贤统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乡贤标准、组织建立、阵地建设、组织领导、工作融合、营造氛围等方面对乡贤统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各乡镇场(街道)要把乡贤统战工作纳入党(工)委总体工作部署,融入到引资引智、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公益慈善等工作中。同时,推进乡镇场(街道)、村(社区)乡贤组织全覆盖,按照“品行好、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有热情”的原则制定乡贤标准,按照“群众推荐——乡村审核——会议评选”的流程,把“有道德、人品好,有干劲、口碑好,有能力、带动好”的乡贤吸纳到乡贤组织。建立乡镇、村(社区)乡贤数据库,做到及时更新、动态调整。

《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把乡贤统战工作与组织人才、宣传文化、政法综治等工作紧密结合,在对象排摸、联系走访、活动组织、作用发挥方面合力承担职责,合作共享资源,把乡贤组织建设成为助推各项工作的重要平台,成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得力助手。各乡镇(街道)要激活乡贤资源、凝聚乡贤智慧、汇集乡贤力量,特别是在启动重大民生实事、出台重大工作决策前,要充分听取乡贤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明确,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传颂好“古贤”,挖掘好“今贤”,培育好“新贤”,组织开展“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引导更多的乡贤关注并积极参与到家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营造人人学习乡贤、人人争当乡贤的浓厚氛围,形成举贤效贤、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

(通讯员:许姣 胡博 编辑:李萌 责编:余娅敏)

关键词: 组织建设 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