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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总要求,扎实做好道路交通预防“减量控大”工作,8月1日,咸安交警大队依法对电动车“三项”整治行动中查扣的一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销毁。

在咸宁市兴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车场,民警逐一核对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和车辆型号,确保报废机动车销毁程序规范,坚决遏制报废车辆重新流入社会。随着铲车的轰鸣和切割机的施工作业,一辆辆报废的车辆被瞬间销毁。

据悉,此类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共集中销毁报废摩托车316辆,有效地消除了报废摩托车上路带来的事故隐患,进一步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咸安交警提醒: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性能、稳定性极低,容易酿成事故发生,请广大群众不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自觉注销登记,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蒋敦文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关键词: 道路交通 技术状况 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