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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樊某某于2020年12月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已过处分影响期,可以正常推荐……”日前,咸安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向区委组织部回复了一批拟选拔任用对象党风廉政意见。

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综合运用监督成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着力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为确保提供的廉政鉴定材料精准有效,区纪委监委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事项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分办至组织、信访、党风、巡察等部门查询廉政档案,围绕被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的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待签字确认后由领导签批,层层“会诊”、严把“关口”。

在意见回复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坚持规范保密、内外有别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意见,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同时强化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意识,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泄密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敢于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遮掩,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审查回复廉政意见2929人次,对41人提出暂缓提拔或否定性意见。

(通讯员:饶婧兰 祁思佳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编审:徐隽)

关键词: 党风廉政 征求意见 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