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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有效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从6月份起,该局局所联动,系统上下同频共振开展处方药销售管理和执业药师履职专项检查,目前,该项检查活动圆满结束。

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采取“三查八看”工作方法进行检查。一查处方药的规范销售情况。看是否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看是否将销售的处方药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销售,看是否配备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看是否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 二查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看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佩戴标明其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看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三查药品不良反应收集上报情况。看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看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是否按规定上报。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要求药店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下针对药店的各项防疫措施,切实发挥药店监测“哨点”作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30余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16家,对27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该局将开展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压实“企业是安全责任第一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管理的行为,消除用药隐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特约记者:章和开 通讯员:冯小平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关键词: 执法人员 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