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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1月12日,咸安区召开2023年禁鞭工作会议。副区长、咸安公安分局局长姜黎明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区禁鞭工作形势;咸安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市城管三支队、浮山街道办事处、文笔路社区等单位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主城区禁鞭工作事关公共安全、事关环境保护、事关文明创建、事关城区形象,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端正思想认识,从检验干部能力素质的角度扛起主体责任,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态度主动履行职能,确保“禁鞭令”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努力实现禁鞭区内无生产、无销售、无储存、无运输、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目标。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禁鞭工作组织到位。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对生产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对于安全生产带来更多安全隐患。咸安作为城区禁鞭的主战场,要勇挑重担,做到人人有事做、个个有压力。要立足源头管理,确保禁鞭工作联动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作抓在手上,把执法与管理结合到位,履职尽责,管控源头,查处无证经营,打击非法燃放。要全面宣传发动,确保禁鞭工作灌输到位。多措并举,多方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媒体、全社会、全覆盖式的立体化宣传,确保禁鞭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坚持严管重罚,确保禁鞭工作打击到位。公安部门要抓住当前禁鞭工作的重要部位和时间节点,坚持全员上阵,重点对禁鞭区域内的主要路段开展24小时巡查,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和处理。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动配合,在禁鞭区开展拉网式清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清除非法销售摊点,确保禁鞭区内“零销售”“零存储”。同时要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保持禁鞭工作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了解,咸宁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包括咸安区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宁大道、107国道和常横线围合的区域,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时间依据《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长期禁鞭。在禁鞭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融媒体记者:孙志成 咸宁台记者:夏晖 通讯员:镇卓 陈星 编辑:董盈 责编:余娅敏 编审:徐隽 熊鸣)

关键词: 公安分局 源头管理 妇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