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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2月14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应邀在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活动。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蔡迎春现场授课。

蔡迎春检察官以《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中如何全面、规范、合法收集证据》为题,详细阐述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特征,运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对危险驾驶罪中血样的提取、封存、保管、送检程序以及机动车、道路、自首的认定等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在执法理念、规范侦查等方面进行探讨,为持续深化检警协作配合、共促案件质量提升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讲课内容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干货满满,赢得了听众一致好评。

此次培训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同堂培训强化检警之间的沟通衔接与协作配合,凝聚司法办案共识,共同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新动力”、凝聚了“新能量”。

(通讯员:吴倩茹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关键词: 侦查监督 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