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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报道 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某厂家的举报,称城区部分商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了企业的正当利益,希望尽快进行处理。

接到举报后,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对线索展开分析研判,组织执法队员兵分三路前往所涉及的经营商户进行检查,现场查看被举报经营户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和相关产品。根据执法队员的现场调查和厂家检验,认定其中两家经营商户销售的某品牌毛巾包装袋和包装盒属于假冒伪劣产品,存在商标侵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执法队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抽样取证和封存。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还将对该案侵权源头展开调查,查找生产、制造、储存侵权产品的工厂或仓库并进行打击,同时对市面上流通的商品进行监测,防止违法侵权行为死灰复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咸宁台记者:洪瑞通讯员:刘华君 编辑:董盈 责编:聂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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