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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公安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多名儿童指引下,从一辆轿车底盘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目前,红隼已被送到专业机构安置。

(民警将红隼交给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

6月11日15:00,兴庆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姜甲峰、辅警何正安巡逻至西安交通大学东南门附近时,看到多名儿童蹲在一辆轿车旁边玩耍,存在安全隐患,于是二人上前对孩子们进行劝离。“警察叔叔,车底下有一只不一样的小鸟。”听了孩子们的话,姜甲峰俯下身子一看究竟,原来一只外形似猫头鹰、灰褐色羽毛的小鸟正蜷缩在汽车底盘下,姜甲峰立即将小鸟从车底救了出来,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虽然小鸟没有明显外伤,但却不能飞行。

于是民警将小鸟暂时带回派出所安置,同时联系了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经过管理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小鸟是红隼,属于小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姜甲峰将红隼交给工作人员将带回进行专业救助。

在此,民警提醒小朋友们,放学后或假期玩耍一定注意安全,不要在马路上随意逗留,特别是停靠车辆周边,汽车驾驶位有盲区,在车旁停留很危险。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动物保护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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