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规医院看病,遭遇了“不正规”的接诊。近日,邵阳宝妈李女士(化名)在新宁县人民医院复查产康情况,门诊医生在诊室内向其推销保健品,其中一盒已过期。

6月6日,新宁县人民医院回应,已对涉事医生作出处罚。对于销售过期保健品问题,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

6月1日,李女士到新宁县人民医院做产后复查,产科门诊王医生在检查完后,给其开了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乳果糖口服溶液、致康胶囊等4种药品和一种叫“孕尔宁”的保健品。


(资料图片)

“前4种药品是通过医院药房正常购买,而‘孕尔宁’则是在王医生的指引下,现场扫码支付498元,由王医生身旁的助理将药用黑色塑料袋装好后递给我的。”李女士告诉记者,这款“孕尔宁”内含一盒阿胶乳清固体饮料和一盒“聪芮宝”DHA 藻油复合压片糖果。

“孕尔宁”阿胶乳清固体饮料保质期至2023年5月1日。(投诉人 供图)

第二天,李女士准备服用“孕尔宁”时,却发现里面的粉末状物体已结块,“一看保质期是2023年5月1日的,已过期1个月了。”

(李女士提供的购买截图和聊天记录)

李女士立即向王医生反映该情况,医生随即安排助理换了一盒日期正常的。李女士表示不接受该处理方式,她质疑,“当天就诊时,医生也给其他患者开了这个药,主动推销保健品是为了拿提成吗?”

6月5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新宁县人民医院和新宁县卫生健康局。

6 日,新宁县人民医院回复称,经查证,王某因推销保健食品,违反了医院相关管理条例,经院办研究,给予王某罚款1500元,诫勉谈话,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决定;给予所在科室罚款2000元,取消科室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全院通报。

对于该保健品的来源、有无售卖资质、以及为何过期仍在销售等问题,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已介入,目前仍在调查取证中,相关情况届时回复。对于事件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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