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联综超:华联综超关于预计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
编号:
202
2
-
0
2
6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预计与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
关联交易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交易
需要提交
公司
20
2
1
年
年
度股东大会
审议
. 本交易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
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
2
2
年
3
月
2
9
日,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
”
或
“公司”
)
第
七
届董事会
第
四
十
七
次会议
(
“
本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与北京华联
商厦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
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回避
5
人,同意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表
决结果: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股东
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
和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华联集团”)
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
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认为
本次
董事会关于
本
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
本次
交易
定价方法合理,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
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年预计
金额(万元)
2021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
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出租商业物业
华联股份
1,000
98.77
办公地址变迁
向关联人承租商业物业
华联股份
5,000
4,252.38
—
小计
—
6,000
4,351.15
—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人
2022年预计
金额(万元)
占同类业
务比例(%)
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
比例(%)
本次预计金
额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人出
租商业物业
华联股份
600
1.3
98.77
0.22
增加租赁业
务
向关联人承
租商业物业
华联股份
4,700
8.90
4,252.38
7.72
—
小计
—
5,300
—
4,351.15
—
—
二、关联方
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1
)
设立时间:
1998
年
5
月
29
日
(
2
)
组织形式
:
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
3
)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永开路
1
号
(
4
)
注册资本:
273,735.1947
万元
(
5
)
法定代表人:
王
锐
(
6
)
主要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
)
主营业务:
购物中心的建设与经营管理
等。
(
8
)
主要
财务数据:
截至
20
20
年
12
月
31
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
1
12
.
6
8
亿元,
净资产
为
80
.
34
亿元。
20
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
.
90
亿
元,净利润
0.
23
亿
元。截至
20
2
1
年
9
月
30
日,华联股份总资产为
1
32
.
23
亿元
,
净资产
为
7
3
.
00
亿
元,
20
2
1
年
1
-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
.0
1
亿
元,净利润
0.
0
2
亿元
。
2、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华联股份同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华联股份同时
为本公
司的股东,持有本公司
0.53%
的股份
。
公司董
事
长
陈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
职务;
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
华联
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
,
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
长职务;
公司董事李翠芳同时
在华联集团担任
副
总裁
职务
,
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
。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6
.
3
.3
第二
款
和
第
三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3、该关联人的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关联人的前期同类关联交
易均严格按照合同履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
2
年
3
月
2
9
日,
本公司
与华联股份
签署了《关于物业租赁事项的框架协议》,
公司向华联股份及其子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用于开设新店及日常经营
,同时,华联
股份向公司承租
商业
物业,作为办公
和经营
场所
。
协议有效期
为一年。
预计
202
2
年度
双方全部关联租赁合同租金
、运营管理费及
/
或设备使用费
的总额不超过
5
,
3
00
万元人民币
,
其中公司向华联股份承租商业物业的金额不超过
4
,
7
00
万元
人民币,华联股份向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的金额不超过
6
00
万元
。
协议价格由双
方
按
公平交易原则磋商决定
。
四
、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有关场地开设超市项目,有利
于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
同时,由于所租赁项目整体上为购物中心,利用购物中心各种业态的互动,有利
于提高项目整体的聚客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