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震裕科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修订稿)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2]1338号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裕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震裕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震裕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震裕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震裕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震裕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2年3月31日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354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2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7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47.7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059.12万元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户(账号为:3320020910120100060756)人民币30,830.96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574903796410701)人民币2,0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账号为:39753001040026400)人民币8,891.68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宁海支行(账号为:33150199543600002288)人民币13,493.39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385020100100169710)人民币3,262.31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385020100100169580)人民币2,410.32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账号为:385020100100169601)人民币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70.5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8.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713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归还募集资金金额为2,500万元,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注] 现金管理产品为协定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其中超过基本存款额度 50 万元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0,835,280.0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072,641.52 元,共计 416,907,921.58 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2180号《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已归还募集资金金额为 2,500万元,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500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年产2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6.1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补流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1.22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2,888.67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要求,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本次修订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处罚制度,主要包括扣减相关责任人绩效奖金等,并可依法要求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组织专题会议对修订后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集中学习,以保证后续募集资金有效、合规的使用。修订后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31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规范

针对三方监管协议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银行流程较慢,签署时间与券商签署时间以及公司签署时间存在一定差异,但签署时间与公告时间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后续积极强化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强化内外培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促进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

(1)公司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万元于2021年9月18日至9月23日(中秋假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获取收益0.55万元。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在后续过程中严格遵守《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规定,不得出现前述情况。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涉及票据未到期前进行置换金额合计1,265.80万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中存在不符合项目投入规定的招聘研发人员相关的招聘管理费463.76万元、“年产2,550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中存在不符合项目投入规定的宿舍房租和宿舍家居用品支出共计40.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时,所置换的资金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厂房租赁费56.76万元。针对前述不合规行为,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首先组织各事业部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募集资金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不规范行为,公司已就票据置换的节点、金额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在《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进行了修订,明确公司将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将上述款项从基本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已从基本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募集资金财务核算不规范

关于募集资金会计核算金额不准确,主要系发行前对年度信息披露综合服务费、印刷服务费进行预估,实际发生时的金额与发行前的预估金额不一致所致。同时,因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理解不到位,公司将上述两笔费用以及与杭州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的IPO服务费55万元,全额冲减资本公积。公司已就上述金额差异在2021年11月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更正。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行为,并对其他环节的财务核算进行了全面自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从源头保证财务核算质量。内审部门将定期对财务核算进行全面的合规性检查,共同确保财务核算的规范性。

5、内部控制不规范

针对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公司积极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对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

针对大额现金收支的情况,公司已在公司及子公司各层面对现金收支的额度进行重新明确,所有现金收支的额度均不得超过1,000元。

针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均未见董事发言要点,公司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各项制度,并定期对董事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公司后续也会对三会制度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

针对审计委员会和内审工作不到位,公司重新梳理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专项会议,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各项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在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就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了梳理,力求通过全面的内部控制,更好的实现价值创造,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该募投项目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小于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已完工。

[注2] 年产4,940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2,550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2021年度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主要材料铜、铝等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产品成

本增加,同时产品售价低于业绩承诺时的预测金额所致。

[注3] 该募投项目由于疫情影响延迟于2022年2月完工。

关键词: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