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联锐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1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792.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78%。其中,外销营业收入为 76,637.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18%;内销营业收入为10,08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62%。

实现利润总额7,675.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27%;实现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8.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86%。

二、 2021年度证券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9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2,085.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1]0151号《验资报告》。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由5,160万股增至6,880万股。

(二)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实施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1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年12月 30日,公司完成了向 2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 24.05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880万股增至6,885万股。

三、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3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2月2日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22日1.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9.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2018~2020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批准报出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审核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批准报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审核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批准报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批准报出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6. 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7. 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8. 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9.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20. 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14日1.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2.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7日关于批准报出2021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6月22日1. 关于取消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2. 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3.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6月23日1. 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 关于不再取消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3. 关于取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及相关安排的议案 4. 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6月25日1.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7月1日关于提前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8月2日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未经审计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23日1.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关于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 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关于审议《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2. 关于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 关于审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审议《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6. 关于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17. 关于审议《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18. 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审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0. 关于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审议《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0月22日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设立深圳子公司的议案
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2021年11月29日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16日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3月14日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批准报出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办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6月1日1.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2.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2021年7月2日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大会2.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8日1.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审议《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审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15日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共召开了2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实施情况及公司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监督。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1次会议,未发现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共召开了1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设立子

公司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各个事项均进行了认真、严谨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 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众公司的治理规范和运作指引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同时以现有业务为主线,组织和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战略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研发技术创新,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夯实工作质量,争取更好业绩回报股东。董事会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做好工作:

(一)加强公司治理,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持续梳理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推进

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子公司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2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众公司的治理规范和运作指引规范运作,从资金运用、财务支出、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管控,做到确实落实公司内控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继续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将以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多方途径,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促进双方良好、和谐、稳定的关系。

(三)强化技术、创新支撑,优化生产、产品结构

一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

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高清产品、网络产品和智能化产品的研发投入,布局多系列产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做好消费类市场业务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开发工程类市场业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分散市场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键词: 公司股票 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