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朗五金: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主要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7日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6月9日1、《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8月17日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1月8日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注:以上议案均全票通过。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报

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

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

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

公司各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

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违反上述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加强自身学习,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落实监督职能;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键词: 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