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资金募集与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25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 2月 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 5,83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4,170,00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年 2月 2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人民币 1,685,800.00元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人民币 425,422.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909,622.6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17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9,400.0024,000.00
2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800.00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45,200.0038,000.00
(二)本次拟变更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原计划在安徽合肥新建 62,50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新能源管理系统两类产品的产能扩充和产品升级。项目建设期 24个月,达产后可形成年产 550万台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和年产 3.55万台智能电源管理系统的产业规模。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29,4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24,000万元,占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的 63.16%;截至 2022年 4月 30日,公司在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311.94万元,占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347.38万元)的 12.68%。

本次变更系将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与直流无刷电机控制系统相关的产能通过异地建设的方式在越南平阳继续实施,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合肥朗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新能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朗科智能电气实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实业”),除此之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情况,且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下的新能源管理系统产能建设将会继续按计划正常进行。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电机及控制系统项目系进行无刷电机相关产能建设,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2,000万元,原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0,688.06万元将继续用于新能源管理系统产能的建设。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已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本次变更后 可使用余额
2

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9,400.0024,000.001,311.9422,688.0610,688.06
注:上述金额未包含存续期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开展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

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已取得越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尚需取得关于越南实业工业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规划、施工等许可手续以及境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关键词: 募集资金 建设项目 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