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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爱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讨论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及资料已提前知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和研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合理、客观,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该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徐莉萍、沈鸿烈、钟瑞庆

2022年 7月 17日

关键词: 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