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产控”)、邓学勤签署城市更新项目解除协议,终止长园新材料港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公司在2022年10月21日前分3期退还正中产控前期向公司支付的2亿元项目补偿款,且公司将以1,800万元价格(含税)受让正中产控在公司园区东侧已实施的工程及物资。


【资料图】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将本事项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 12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正中产控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之解除协议并购买相关工程和物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一)交易背景

2020年9月25日和2020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正中产控签署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正中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长园新材料港部分宗地,采取整体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城市更新。搬迁物业的补偿原则为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正中产控给予公司回迁物业及向公司支付货币补偿费用151,800.00万元。

正中产控需支付公司“权益转让费用”60,000.00万元,以取得回迁物业权益。

2020年10月21日,公司与正中产控、邓学勤三方签署了《长园新材料港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或《原协议》”)。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正中产控根据《合作开发协议》支付的部分补偿费用20,000.00万元。公司及正中产控开展项目申报文件的编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审批材料,截至目前本项目仍未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制定计划,并且无法预测立项进度。在此期间,正中产控已完成项目建筑主体设计方案招投标、项目地质勘察及管网探测、基坑支护设计;已与多家专业机构就本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部分工程施工签署相关合同;已完成园区整体勘察前期准备工作,东侧基坑支护荤素咬合桩、导墙、桩芯土外运及冠梁等施工全部完成。

(二)解除协议并购买相关工程和物资

鉴于城市更新项目政府立项进度大幅滞后于预期并且无法预测审批进度,城市更新项目进展迟滞对公司租金收入的影响等,公司与正中产控、邓学勤经协商一致,拟终止长园新材料港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公司退还正中产控已向公司支付的2亿元项目补偿款;公司以1,800万元价格(含税)受让正中产控在公司园区已实施的工程和物资。各方将按照前述内容签署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的主要条款详见本公告。

(三)本次交易应履行的程序

正中产控为公司监事朱玉梅女士担任董事的公司,且正中产控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属于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杨诚先生在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职务,正中产控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本事项提交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键词: 城市更新 关联交易 合作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