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6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相关资料图)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5月5日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4,800,125股减去回购专户股份3,172,6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2,325,505 元(含税)。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20元/股调整为19.80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20元/股-0.1970459元/股)/(1+0)=19.80元/股。调整价格上限后,按 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25,25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8%。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50,5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35%。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6 凯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相应的由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1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01,3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292%,最高成交价为17.3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9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101,376.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7日)前5个交易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3,994,02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498,50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6 通源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源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于 2022 年 5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在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元/股。2022年5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96,3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最高成交价为 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999,0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90,650,400 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1 英洛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洛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6亿元-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年7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5,8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5,8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6月28日—7月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20,819,9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0,204,97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3日、2022年1月5

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5日及2022年 8月 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2-001、2022-003、2022-004、2022-006、2022-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7、2022-034、2022-039)。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次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644,4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75%,最高成交价为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228,558.2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内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回购股份过程中,有68,700股(成交金额人民币965,316.00元)回购的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292,87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073,217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乐普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乐普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27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6%,最高成交价为22.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5,577.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1 透景生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透景生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0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合计1,037,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9.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9.0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934,822.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及价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649,95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4,912,488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行为,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6 众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众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43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一、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7,10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20%(以公司截止2022年8月31日总股本558,710,262股为基准),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5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92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50,002,592.8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7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8,938,36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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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03 元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

29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5日、2022

年 8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2,000,000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405%,最高成交价为1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1元/股,成

交总金额26,521,300.7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8日)前5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52.14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

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58 日久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久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11月 22日、2021年 12月 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3)。

根据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5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55股-11,111,11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8%-3.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现金分红的除权除息事项,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进行调整。自2022年5月1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元/股,即13.5元/股-0.2元/股=13.3元/股。回购数量下限由5,555,555股调整为5,639,097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2.01%;回购数量上限由11,111,110股调1

整为 11,278,194股,占公司分红后总股本的 4.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6,5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最高成交价为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380,580.76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2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938,206股。公司每5个2

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5,484,55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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