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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旅集团”)已为公司提供一定数额担保的事实,公司(含下属公司)拟为康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屏支行等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此次担保有利于发挥资源协同优势,大幅降低康旅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整体有息负债规模、缓解偿债压力,对双方的业务发展有益,且风险可控。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康旅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均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关键词: 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 下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