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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894号)。公司收到上述通知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公司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人工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