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 10,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2022年10月14日-2023年1月13日

7、南京维盈作为公司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⑤如本公司/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内容,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南京维盈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键词: 法律法规 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