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陈忆元 | 不高于900,000股 | 不高于0.63% | 集中竞价或大 | 本公告披露之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宗交易 | 日起15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 | ||||||
杨孝全 | 不高于662,174股 | 不高于0.46%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董事陈忆元和杨孝全承诺:
1、本人所持股票在公司本次发行(即在2020年7月27日创
远信科于中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
次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条所述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2、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
职而终止;
3、若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
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票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持股5%以上股东陈忆元承诺:
1、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
2、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则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
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事项陈忆元先生、杨孝全先生在减持期
开始至2023年1月27日期间,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除权除息后公司股
票发行价格,即不得低于13.07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023年1月28日开始至本次减持期结束减持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