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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加“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杭州市、陕西省西安市。
?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募投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会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86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
5,880.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3.8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10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4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83.84万元,低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681.32 | 34,681.32 | 25,652.97 |
1.1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6,780.90 | 26,780.90 | 19,809.21 |
1.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900.42 | 7,900.42 | 5,843.76 |
2 | 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9,764.03 | 9,764.03 | 7,222.23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554.65 | 5,554.65 | 4,108.65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36,98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