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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1、本次权益变动系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公司实施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增加等因

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19.87%下降至18.73%,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时间已过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安鹏辉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鹏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三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森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及被动稀释股份比例合计超过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公司于 2022年6月 8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鹏辉投

资及一致行动人三森投资截止2022年10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4,958,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同时,受

“三角转债”转股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份数量的影响,截至 2022 年10月10日,公司股本从495,608,841股增加至

499,291,594股,公司股东鹏辉投资、三森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受可转债转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份数量的影响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超过1%。根据《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鹏辉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三森投资
住所1西安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
住所2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20号30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股票简称三角防务股票代码30077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鹏辉投资(A股)4,958,2860.99
三森投资(A股)00
-被动稀释0.15
合 计4,958,2861.1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实施可转债转股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份数量被动稀释导致)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98,500,00019.8793,541,71418.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8,500,00019.8793,541,71418.7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鹏辉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三角防务股份不超过 10,000,000 股,即不超过三角防务总股本的 2.0177%(以2022 年 5 月 31 日总股本 495,608,841 股为计算依据)。三森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三角防务股份不超过2,478,044 股,即不超过三角防务总股本的 0.5000%。鹏辉投资与三森投资合计拟减持三角防务股份不超过 12,478,044 股,不超过三角防务总股本的 2.5177%。鹏辉投资与三森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情况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关键词: 一致行动 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