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8 华曦达公布2022年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0股 每10股转增10股)】


华曦达(股票代码:430755)公布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资料图)

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截

至2022年9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为287,022,104.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581,770.79元

(如适用)。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59,085,784.78元(其中股票发行

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54,693,984.78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4,391,800.00元)(如适用)。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5,75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股票发

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

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转增

10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

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42 桂林三金公布2022年分红方案预案】


桂林三金(股票代码:002275)公布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383,259.62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2,298,851.60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9,376,048.23元(未经审计)。

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考虑,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董事会提议以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587,568,6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235,027,44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17:27 迈凯诺公布2022年分红方案预案】


迈凯诺(股票代码:839477)公布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2年 10月 21日披露的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472,831.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901,571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9,160,628.4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 78号)执行。

【17:27 华闽南配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闽南配(股票代码:835582)公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9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27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7 耐特阀门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耐特阀门(股票代码:838498)公布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59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18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9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

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431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7 中瑞药业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中瑞药业(股票代码:430645)公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8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3,350,895.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968,411.1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7,817,967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8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8,140.95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27 航凯电力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航凯电力(股票代码:832477)公布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4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7 隆济时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隆济时(股票代码:870505)公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099,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03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7 盈达股份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盈达股份(股票代码:870294)公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8 金禾新材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金禾新材(股票代码:835314)公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5,236,323.5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0,398,729.1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2,148,434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28,906.04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18 凯瑞环保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凯瑞环保(股票代码:832964)公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596,945.1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2,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5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18 伊创科技公布2022年分红方案预案】


伊创科技(股票代码:871768)公布2022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2年9

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228,767.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74,127.9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0,216,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10,8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6:18 佰锐博雅公布2022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佰锐博雅(股票代码:872937)公布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关键词: 全体股东 股票代码 现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