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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 668,793,726 股股份(约占易普力总股本的 95.54%),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该事宜已经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

2022年 11月 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6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和《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上述反馈回复公告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书面回复材料。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