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电气”)为更好地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科星城”)、安徽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新材料”)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于 2022年 10月 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年 11月 14日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方案的公告》,同意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2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海达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120亿元,分配到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海达新材料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或上述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南中科星城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CS14(高融)202200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湖南中科星城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贵安新区中科星城、四川中科星城、海达新材料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8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7.9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华夏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键词: 以下简称 中科电气 华夏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