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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 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控”)持有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控”)持有公司 1,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华控湖北科工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北华控”)持有公司 1,1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以上股东嘉兴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华控因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持有公司 3,380,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张彤持有公司 4,70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上述股份中张彤持有的其中 1,000股股份为其本人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张彤持有的 4,700,000股股份以及嘉兴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华控、国投高科持有的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年 12月 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嘉兴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华控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5,0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5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至 2023 1

年 7月 18日进行。嘉兴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华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关于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政策条件的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个月以上但不满 60个月。根据证监会公告[2020]17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规定,嘉兴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华控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减持,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股东国投高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899,6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进行。

股东张彤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4,7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2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其所持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至 2023年 7月 18日进行。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嘉兴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华控、国投高科以及张彤出具的“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关键词: 减持股份 集中竞价 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