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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607号)(简称:“《通知书》”,详见公告:临2022-062)。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目前已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对相关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国证监会 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