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顺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资料图)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7,5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于2022年5月5日披露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20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最高成交价为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3元/股,成交总金额48,025,760.7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自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回购股份 顺网科技 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