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美尚 公告编号:2023-009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2022年度业绩预告

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公司与审计机构预沟通过程中,会计师认为公司未来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弥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末调减前期确认的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约4.5亿元,调增所得税费用约4.5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7,000.00万元–-26,000.00万元亏损:-104,568.06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64.62% - 7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4,000万元–-31,000万元亏损:-102,316.69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57.00% - 69.70%
营业收入12,000万元–15,000万元21,377.33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①11,500万元–14,500万元21,172.52万元
项 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0,000万元–115,000万元138,919.46万元
注:①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受宏观经济放缓影响,部分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城投公司预算承压,未按约定付款进度支付项目款,影响了公司营运资金并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增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多项目所在地出现封控,导致施工不畅,整体建设、验收放缓;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后,公司市场开拓放缓。本年度,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化解各类风险,2022年预计亏损26,000.00-37,000.00万元。

亏损主要事由如下:1、公司于2022年4月处置原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100%股权,处置后,公司计提对金点园林的担保损失;2、公司对到期未偿付的金融机构借款计提其利息、罚息等费用;3、公司结合市场环境、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长期催收未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与审计机构预沟通过程中,会计师认为公司未来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弥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末调减前期确认的可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约4.5亿元,调增所得税费用约4.5亿元。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6,800万元 ,主要系1、公司处置金点园林100%股权所产生投资收益;2、公司计提对金点园林的担保损失;3、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202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3、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1054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1055 号),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5、公司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

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31)及《关于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完成整改工作。

6、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7、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03破申884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的相应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裁定书,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关键词: 风险警示 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