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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312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收到通知书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通知书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鉴于股票发行注册制已全面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公司将于上述反馈回复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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