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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11月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依照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项目修订前修订后
1(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3(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采用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4(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5(五)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57,386,600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7,215,9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57,386,600股计算,即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7,215,9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6(六)募集资金投向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5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5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7(七)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八)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9(十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如本次发行前,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法规被修订并实施的,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按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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