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94元,募集资金总额 57,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825.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6月 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71号)。经其审验,截至 2021年 6月 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 | 23,427.88 | 23,427.88 |
2 | 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 9,456.37 | 9,456.37 |
3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3,900.00 | 3,9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200.00 | 5,200.00 |
合计 | 41,984.25 | 41,984.25 |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7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7号)。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165.69万元,“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82.79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3,826.35万元(包含利息所得)。
(三)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年产 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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