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3:00在公司24楼会议室紧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当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张汝京、周建国和曾献君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近日公司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沟通并发函确认,因公司获悉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团队拟变更从业关系至立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更好的完成 2022年度审计工作,本公司已于 2022年底审议并公告变更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年审机构,现由于原大信相关人员实际转所存在不确定性,部分人员截至目前仍未完成转所,加之立信在本公司2022年报审计期间所配置的人力资源及审计时间安排等不能满足本公司 2022年度审计进度要求,为保障本公司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 1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能够保持审计业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要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年 4月 1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号新一代产业园 1栋 3楼会议室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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