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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米新能源”)拟与舒城县人民政府签订《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及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使用飞米新能源存量土地,投资建设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及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太阳能电池封装生产线。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0.4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签署相关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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