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晓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

2022年,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的议案
12022年 4月2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8. 《关于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2年 4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2022年 8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2022年 9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2022年10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22年12月1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2年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推动公司按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晓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财务监督是监事会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监事会从维护股东利益角度出发,注重监督的实质和效能,不断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审核程序、报告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监督重大财务事项。监事会审议了监事会审议了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其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对利润分配预案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无异议;三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监督,按季度监控应收账款情况,对可能产生坏账的及时预警,有效防范了重大账务风险。

(三)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2022年度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涉及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控管理评价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通过听取内控工作汇报,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认为公司目前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要求所建立与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依法制定有效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切实完成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公司认真按照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

1、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公司日常运作、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进行监督,增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提高治理水平,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效率,防范企业运营风险。

4、组织跟进开展降本增效专项会议,并围绕“控成本、提效益”的目标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优化薪酬结构、精简团队编制、严控财务费用等措施,结合探索多种经营模式创新,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目的。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同时,根据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加强应收账款监管,督导财务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应收账款跟踪监控体系,监督应收账款回款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坏账损失领域的风险防范措施。

2、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为了防范企业风险,不断完善公司及子公司的信息传递途径,建立更健全管理制度,以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达到逐渐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效率的目的,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3、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疑问,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4、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强调丰富审计内容,提升内外部审计质量,力求更为全面客观展示和评价企业,逐渐实现审计成果的实时转换,强化审计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功能显化,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开展联合监督管控。公司监督工作呈现面广点多,覆盖面大的特点,运用联合监督工作机制优势,由监督部门牵头,组成联合监督调查组,启动联合调查工作,对重点风险领域进行核查核实。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通过不断提升的监督检查技能,不断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依法合规,更充分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更切实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助力高质量发展持续保驾护航。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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