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 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267人,其中 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家上市公司 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聂勇,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深圳新星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会计师

郭春林: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深圳新星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曾广斌: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会计师郭春林和曾广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聂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聂勇2021年 3月 16日警示函深圳证监局奋达科技 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资产减值审计程序不到位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 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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