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3-02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 变更原因

2022年 12月 1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就该项规定,公司自 2023年 1月 1日执行。

2.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文件规定的日期执行。

3.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内容

1.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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