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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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基于个人专长和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人于2022年3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洪泉1001000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依照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职责范围内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积极讨论,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名称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2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5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年12月26日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在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期间,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监管要求,对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候选人资格无异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沟通以及参加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紧密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件进展情况,为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行提供专业、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审慎核查公司重大信息的规范性、有效性,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及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对法规的理解与运用,进一步提高独立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规范运营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多方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刘洪泉

邮箱:Hongquan.Liu@fresenius-kabi.com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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