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张桂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12月 12日,公司因董事会换届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换届完成前,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次,列席股东大会 3次。本人在任职期间详细审阅各项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换届完成前,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2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向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有关主体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一、订稿)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2年8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

期间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审阅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

关心的问题,对公司 2022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提出建议,并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远规划及重大投资计划进行深入讨论、深入分析,并就会议讨论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了公司各战略决策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

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期间,本人无提议聘请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12日期间,本人无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请联系东瑞股份证券投资部,电话:0762-8729999

以上是本人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12月 12日期间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签署:

张桂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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