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阿尔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2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 2023年 2月 21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 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 50%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 50%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


(资料图片)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7.73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512,126股至5,640,1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501,417,333股的比例为 0.90%至 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2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46,1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01,417,333股的 1.2457%,最高成交价为 13.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8,907,645.2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3月 7日)前 5个交易日(2023年 2月 28日至 2023年 3月 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1,352,13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338,03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