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3-02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及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申请开立;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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