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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1.2022年4月7日,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招标遴选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合作方的议案》,同意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智造”)以2024年9月30日前收回10,484.45万元为基本条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招标遴选产业园项目合作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招标遴选佛山福能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合作方的公告》)。截至目前,福能智造产业园项目在公开招标程序中未能遴选到合适的合作方,相关招标工作处于暂停状态,为此公司拟终止公开招标遴选产业园项目合作方。

2.综合公司目前产业规划发展需求以及资金情况,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福能智造100%股权以282,941,074.86元的价格转让予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燃科技”),由佛燃科技承接产业园项目的开发工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福能东方转让福能智造49%股权至佛燃科技,福能东方继续持有福能智造51%股权,并继续实现对福能智造财务报表的合并;第二阶段,自福能智造完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认可项目地块开发投资总额达25%以上的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佛燃科技继续受让福能智造51%股权,并实现对福能智造财务报表的合并。本次交易完成后,福能智造将成为佛燃科技全资子公司,不再纳入福能东方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与佛燃科技的控股股东均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市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转让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于静女士、陈刚先生、蔡志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再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6.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但需要经过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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