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03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 6月 8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泛海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9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

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向洛杉矶市中心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申请贷款约 8.74亿元,到期日为 2022年 12月 21日。后泛海广场有限公司未偿还该债务,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直至 2023年 4月 7日披露《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注函的公告》时才提及该事项。

(二)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融资信息等问题

1. 未完整、准确披露民生银行 24亿元融资信息

2020年 3月 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称: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 24亿元融资,期限 12个月。2020年 4月 14日,你公司发布《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 4月 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但你公司 2020年 3

月 27日前已向民生银行申请对该 24亿元融资延期。你公司上述公告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且相应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相关议案未保障股东享有的知情权等。

2. 未完整、准确披露民生银行 17.8亿元融资信息

2022年 9月 9日,你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交易公告》称:现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调整上述融资的相关安排,其中 17.8亿元融资到期日由

2022年 9月 11日延期至 2023年 8月 11日。9月 27日,你公司发布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交易议案》。你公司 2022年 9月 9日前已向民生银行申请对

该 17.8亿元融资延期。你公司上述公告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且相应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相关议案未保障股东享有的知情权等。

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

确、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未按公司内部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等问题。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

第二十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四条等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本措施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

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将按照上述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

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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