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资料图】

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长江资本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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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6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203,493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101,746股;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6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即不超过8,406,987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203,493股;

(3)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长江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美力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美力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a、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长江资 本合计所持美力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如根据长江资本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b、减持或增持美力科技股票时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因长江资本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遭受 2

经济损失的,长江资本将向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长江资本因未 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美力科技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江资本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 之行为,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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