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资料图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与曾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的《股份转让协议》,刘年新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曾富转让洪涛股份(证券代码:002325)3,51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00%),以偿还其在国信证券部分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上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

二、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增减变动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增减数量(股)增减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年新及一致行动人陈远芬389,705,18022.1935,140,0002.00354,565,18020.19
5,681,2980.3200.005,681,2980.32
曾富00.0035,140,0002.0035,140,0002.00
注:比例是按照 2023年 6月 12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6月 19日
股票简称洪涛股份股票代码002325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35,140,0002.62%,其中因为 2023年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比例为 0.62%,主动减持比例为 2.00%。
合计35,140,0002.62%,其中因为 2023年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比例为 0.62%,主动减持比例为 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协议转让)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刘年新389,705,18022.80354,565,18020.19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97,426,2955.7062,286,2953.55
有限售条件股份292,278,88517.10292,278,88516.64
陈远芬5,681,2980.335,681,2980.3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5,681,2980.335,681,2980.3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刘年新先生本次变动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等事项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不适用
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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