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历史风貌建筑名单。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历史风貌建筑共有19处,其中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共有3处,包括思明电影院、思明区道路4号住宅、公园南路2号综合楼。

据悉,由厦门市委市政府、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的历史风貌建筑认定工作,是将1949年以前建造的,具有历史意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造型别致、选材考究、装修精巧的单体建筑以及1970年以前建造的群体建筑,进行深入的探究与挖掘。截至目前,加上前期认定的四批,厦门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共有468处。(记者 伍策 尚槿)